暂无记录!
挂牌编号:
项目名称:
所属行业:
所属地区:
所属类别:
· test
· 未回复留言测试
· 留言测试
 
 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政策法规>正文

 湖南省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

 作者: 来源: 发表日期:2006-9-2 13:16:51

 
  第二十九条 国有企业产权出让净收入用于:企业技术改造;调整企业组织结构、改造有发展前景的国有老企业;调整产业结构、兴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产品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企业,不得挪作它用。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必须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查。

               第七章 附则

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,给国有资产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,视其情节轻重,由上级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,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  第三十一条 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本试行办法制定企业产权市场交易规则。
  第三十二条 集体及其它类型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。 (地方法规)

本新闻共3页,当前在第3页  1  2  3  

 
版 权 所 有:湖南海鑫产权经纪有限公司
登录企业邮箱,Copyright ©2005 - 2006 Hnhaixin.Com,All Rights Reserved ,湘ICP备06012390号
后台管理